首页 > 资讯动态 > 政策法规
广西有望出台二手车新政
来源:cybus  发布时间:2017-4-13 10:09:21 浏览次数:92198

去年初以来,国家相关部门曾两次出台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仍出现对政策理解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部分地区二手车限迁政策迟迟未能解禁。近日,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4月14日之前上交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成绩单”

   1 现状

   取消限迁的省市不到10个

   3月下旬,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除外)在4月14日前,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情况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表》上报。也就是说,各地要上报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成绩单了。

   去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八条”),第一次要求各地对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进行“解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要求各地在同年5月底前取消二手车限迁规定。

   据了解,“国八条”出台后,各地出现对政策理解不统一、执行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至很多地方打着擦边球,仍坚持二手车限迁政策。去年12月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限迁政策标准,并明确只要符合环保检验标准(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且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要求的车辆,都不得限迁。

   然而,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只有不到10个省市彻底取消了二手车限迁政策,部分省市还在放开与收紧政策方面出现反复。

   2 广西

   迁入车辆需达国四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区仍要求迁入地二手车达到国四以上排放标准。

   去年8月自治区环保厅、公安厅联合下文要求,从去年8月8日起,外省拟迁入我区的二手机动车辆,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同时,要求加强我区黄标车和老旧车迁入管理,对于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一律挡在区外不准迁入。

   “在哪生,在哪死”,是区内二手车商对那些被限迁二手车的描述。南宁二手车商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国八条”出台以后,钦州、防城港曾取消了二手车限迁政策,但后来不久又恢复了限迁。“估计是看区内其他城市按兵不动,所以又恢复了吧。”

   3 转机

   本月或将出台新政

   不少二手车商认为,我区仍坚持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才能迁入,且区内的城市之间车辆迁移也要坚持这一标准,这就是实实在在的限迁。

   4月11日,记者联系上自治区环保厅有关人士。对方透露说,4月份自治区商务厅、环保厅、公安厅计划联合下文,严格执行各部委对取消二手车限迁的政策。由于相关文件尚未下发,该人士表示不便透露更多信息。假设确如该人士所说,“严格执行各部委的政策”,则将意味着“国四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才能迁入广西”的政策解禁。4月12日,记者向南宁车管部门了解到,目前仍执行去年8月的迁入标准,如果有新的文件要求会及时调整。

   对于二手车限迁政策的解禁,南宁东盟二手车市场商户张先生十分期待。他称,限迁政策无论对车源导出型的大城市,还是对类似我区这样导入行的省区,都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拥有大批车源的大城市因车辆无法外迁,一些老旧车型无法销往外地,车价也大受影响;另一方面,拥有刚需的导入型区域,却又因此出现车源供不应求、车价上涨的情况。“一旦限迁正常全面打开,各地二手车交易手续便利、通畅,对二手车商、消费者都是重大利好。”

     

     ----摘自《南国早报》


版权所有:广西昌易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2010-2020 [桂ICP备06012506号] 设计制作:超博科技
地址:南铁北四区27栋1-6室 邮箱:gxcy@gxcycar.com
联系电话:0771-2210156,13877103923  QQ:654420429|1450938154 邮编:530001
开户名:广西昌易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帐号:2102 1131 1930 0494 109
常年法律顾问: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吴中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