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评估中的价值于价格,从现在应用状况上看,远不及经济学中定义的那样严格旧机动车评估中的价值与价格概念经常处于混用状态,一般地讲,可以理解为交换价值或市场价格的概念。
旧机动车评估的价值是交易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讲,旧机动车评估的价值是效用价值,是从“有用即值钱”的角度去探究值多少钱。旧机动车评估价值从表面上看是鉴定评估从业人员判定、估算的价值,但车辆价值的真实体现是产权交易发生时的交易价值,而交易价值的最终判定者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成功和正确的价值估定是将交易双方当事人都认为合理并被认同的价值,因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人员也应从交易双方当事人角度考虑旧机动车的价值问题。
评估的价值是市场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评估车辆价值的真正意义是其作为市场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旧机动车的评估依据来源于市场,具有现实的、接受市场检验的特征;旧机动车的价值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因而对其评估中的价值是指特定时间、地点和市场条件下的价值,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即机动车评估值是指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